安徽关于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相关澄清变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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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本项目(项目编号:HZCG****X***)附件二中第*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包含写字桌、行李柜、床垫、床头柜等)(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变更为“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或承诺在中标交货后由各方组织专家现场检验是否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及环保等方面要求,检测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其他要求不变。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