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阜国土(拍)告字〔201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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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备注:*、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家的,须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转为现场竞价、挂牌出让或者取消供应。*、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人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号宗地:①竞买人须为具有************法人或其所在控股集团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亿元人民币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②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年内在该宗地范围内无偿提供***套,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安置房给颍东区政府,专项用于******家属区搬迁安置。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②款项的承诺。由颍东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号宗地:竞买人须为具有******法人。*、[****]—**号宗地:竞买人须为具有************法人或其所在控股集团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或直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cn)下载拍卖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时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举办。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二)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三)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阳市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四)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五)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开 户 行:徽商银行阜阳科技支行账 号:*******************阜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