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开平市翠山湖工业园D4地块10kV龙山线线路迁改工程招标项目(招标编号:KPCG2014-150)”的补充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一、将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一、商务要求”中的“**、投标人必须免费为采购人就施工工程进行申报(按规定由采购人缴交的费用除外),如:市政建设施工许可证、线路(电缆)走向规划红线图、公路边控制区施工许可证等。进入变电站施工要获得供电部门的批准”更改为:“**、投标人必须免费为采购人就施工工程进行申报(按规定由采购人缴交的费用除外),如:市政建设施工许可证、线路(电缆)走向规划红线图、公路边控制区施工许可证等。进入变电站施工要获得供电部门的批准,并确保按时竣工、验收及负责停电、送电,负责供电部门的方案报批手续”。“**、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方式确定。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规定执行。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即为预计工程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投标文件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在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而变化。若结算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投标时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对比相差±**%以下(含**%)的,执行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若结算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投标时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对比相差±**%以上的,其超出±**%以上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本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第**条确定” 更改为:“**、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方式确定。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规定执行。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即为预计工程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投标文件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在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实施时工程发生变更(含增、减工程),其变更(含增、减)工程的综合单价按照如下办法确定:(*)变更工程在投标报价书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项目,相应定额子目有其内容的,可套用相应定额确定单价。按照****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三类地区管理费,工程利润按人工费的**%计取(清单计价法),并按变更工程实施时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江门工程造价信息》计算。以上各类工程单价须再乘以(*-下浮率)为变更工程单价。下浮率计算公式为[*-(中标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最高限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备注:在计算下浮率时必须扣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若投标报价书中虽然有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但变更工程超过投标时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以外的,其综合单价(相应定额子目有其内容的部分)也应按上述方法确定。(*)变更工程在投标报价书中没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定额又没有参考子目的,由中标供应商将综******、采购人初审后,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确定(下浮率按(*)点执行)。若投标报价书中虽然有相同或相似项目,但变更工程超过投标时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以上的,其综合单价(定额没参考子目的部分)也应按上述方法确定。(*)变更工程在投标报价书中有相同或相似单价的,参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有下浮比值者按投标时的百分比相应下浮)。但是,若变更工程与投标时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对比相差**%以外的,则其超出±**%以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不适用本条款,而适用(*)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工程量变更时,中标供应商按基本建设程序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签证,现场签证的必须要经监理单位及采购人确认。(*)采购添购项目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更改为:“**、在合同实施时工程发生变更(含增、减工程),其变更(含增、减)工程的综合单价按照如下办法确定:(*)变更或增加工程是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项目,单价按照投标文件所填写的单价计算。(*)变更或增减工程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的项目,可参考相应定额确定单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套用广东省****年相应计价工程综合定额,按三类地区计算管理费,利润按人工费的**%计算。主要材料计价采用施工期《开平市主要建筑材料信息价格》公布价、缺项依次按《江门市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价格公布价计算。以上各类工程单价应再乘以下浮系数(*-下浮率)为变更工程单价。下浮率计算公式为[*-(中标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最高限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备注:在计算下浮率时必须扣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变更或增加工程在投标文件中没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定额又没有参考子目的,由中标供应商将单价分别送监理单位、采购人、开平市财政局审核,最终结算价以开平市财政局审核价为准。下浮率按(*)执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工程量变更时,中标供应商按基本建设程序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签证,现场签证的必须要经监理单位及采购人确认。(*)采购添购项目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二、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