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编号:JSA14295)北二环路东延综合改造-拆迁安置房二期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补充文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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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申请人: 根据《关于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数量的通知》(甬建发〔****〕***号)文件精神,北二环路东延综合改造-拆迁安置房二期建筑智能化工程(JSA*****)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第一章“招标公告”*.*条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原为: 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转发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慈建设〔****〕*号)和《关于转发宁波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慈住建〔****〕**号)规定,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且没有违反浙政发〔****〕**号文件第(十七)条关于项目经理的更换规定。 现更改为: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关于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数量的通知》(甬建发〔****〕***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甬建发〔****〕***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更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的格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变更,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尽请谅解!招标人:慈******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年**月**日附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 *.我方在此承诺:在本项目截至资格审查时,本公司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一经查实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方自愿放弃此次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我方在此承诺:在本项目截至资格审查时,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符合《关于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数量的通知》(甬建发[****]***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甬建发[****]***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一经查实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方自愿放弃此次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我方在此承诺:在本项目截至资格审查时,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一经查实有以上记录,我方自愿放弃此次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在向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再配备以下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员 * 名,施工员 *名,质量员 *名,技术负责人(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名,以上人员任职情况符合《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号)文件的要求,并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输入并审核通过,且已按规定办理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业绩簿,如我方未能按上述要求配备的,我方自愿放弃此次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