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杭州市南黄港河道生态治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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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委托,就杭州市南黄港河道生态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ZFCG-FS-****-*****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南黄港(石桥河-备塘河):河道长****米,水域面积约*****平方米,拟采用“生态石笼堰坝+水生植物”等技术综合改善水质,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 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号天际大厦***室 标书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号天际大厦***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 **:**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号天际大厦***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杭州市南黄港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元;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北山支行 银行账号:************** 十、其他事项: *、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必须在采购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三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cn)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字[****]**号)的要求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号天际大厦***(******);联系人:丁燕华;联系电话:****-******** 。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号 联系人:童晓玲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