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浙江省环保厅关于2014年12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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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热电联产节能技改项目新昌县城东新区羽林街道拔茅工业片区青山头村现有厂区内。******为满足区域集中供热需求,新建***吨/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台+**MW抽背式发电机组*台,关停拆除*台**吨/时中温次高压链条炉、*台**MW和*台*MW中温发电机组。项目为区域公用热电厂。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发放调查表、报纸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未收到相关异议反映。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气: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采用SN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布袋除尘器(预留SCR脱硝空间、预留炉内石灰石脱硫等)。废气经**米高烟囱外排,须满足GB*****-****标准中表*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废水:部分厂内综合利用,其它经企业厂区内自行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纳入嵊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后外排。*、固废、噪声:灰渣、石膏综合利用。经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各厂界昼夜噪声可达标,且不对周边声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管理处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