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青岛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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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公告号:项目名称:青岛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李村河污水处理厂现状厂区内 资金来源:其他出资比例:自筹**%,银行贷款**%招标工程类型:监理本项目总投资额:*****万元工程造价:*****万元结构形式:框剪工程规模:污水处理能力*万m*/d计划文号:青发改投资核[****]**号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于宁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于宁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王晓丽、邹腾达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青岛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房地产产权证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本工程总投资额*****万元。项目设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m*/d,其中新建设施增加处理能力*.*万m*/d,挖潜改造增加处理能力*.*万m*/d。项目建成后,总处理能力达到**万m*/d。 *、招标内容:土建及安装部分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单项合同污水处理能力*万m*/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七、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资格预审报名要求--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九 、其他*.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咨询电话: ****-********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 *.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月*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月*日,以此类推。公告时间:****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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