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丰泽区住建局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服务采购的公告(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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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建设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丰泽区住建局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采购编号:YFC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泉州市丰泽区住建局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服务采购一览表”*、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下载采购文件***泉州市丰泽区住建局车厢垃圾车及服务采购(定稿).doc。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缴交采购文件费用***元。*、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根据闽检发【****】*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的原件必须装订在正本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投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泉州市辖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本次采购项目设有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采购项目拒绝整机原装进口设备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开标大厅(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号二楼)。**、采购人联系人:阮女士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供应商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条的约定。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号二楼E-mail:YFCG*******@***.com邮 编:******电 话:(****)********、********传 真:(****)********联系人:饶先生、林先生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帐 号:******************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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