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枣庄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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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枣庄市林业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晨旭******地址:枣庄市新城安侨写字楼B座*楼项目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三、项目名称:枣庄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ZGPGK-****-***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控制价:***万元 (含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改造**万元)五、采购内容:建设市指挥中心:*个,区(市)指挥中心:*个,林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点:**个,以上均包含设备及系统安装集成。租用视频监控点和区(市)指挥中心**M光纤专线**条租用期限一年,市指挥中心***M光纤专线*条,租用期限三年。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报价时提供森林防火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寸液晶拼接屏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日**:**—**:***、发售地点:山东晨旭******(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安侨国际写字楼B座五楼) 联系人:张晶 电话:****-*******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投标报价时须携带:提供森林防火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寸液晶拼接屏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如供应商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 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年*月*日 *时**分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九、开标日期:****年*月*日 *时**分开标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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