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新乡高新区卫生保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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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采购人新乡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高新区卫生保洁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GXGK*******号二、采购人:新乡高新区城市管理局三、招标内容及要求:新乡高新区卫生保洁项目(道路保洁、公厕管理、道路巡查、道班房管理、无主公厕管理、垃圾站管理和运输等),管理期为*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营业执照范围具有道路保洁内容,具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具有协调外部环境的能力及售后服务措施),注册资金****万元及以上(******投标,******投标);*、投标人****年以来具有****万元及以上(包含道路保洁、公厕垃圾站管理、垃圾运输)项目业绩至少*份,(业绩应包含中标通知书及媒体网站下载件或截图);*、投标人须在地市级城市具有保洁三年及以上经验,外地企业需有进市备案证明。*、外地和外区企业中标后必******,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投标人必须具有垃圾运输车≥*辆(提供车辆照片)和垃圾压缩站对接车≥*辆(提供行车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为合格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年**月**日—— ****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楼)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注: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时(北京时间)。八、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 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九、招标人:新乡高新区城市管理局项目负责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十、监督部门:新乡高新区监察室:****-******* 新乡高新区财政局:****-*******十一、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