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民乐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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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的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民乐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表编号:计:*******;询价编号:ZP-XJ****-****】,澄清内容如下:一、澄清内容:*. 澄清询价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中,二、“项目基本要求”,澄清为:详见附件:“项目基本要求”。二、询价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询价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悉本公告并确认无异议后,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于****年**月**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联系人:欧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特此公告! ******中山分公司 ****年**月**日 澄清公告文件签收单 (请投标人填写加盖公章,返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 ******中山分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民乐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我公司已收到。该公告内容清楚,字迹清楚,我司有充分时间对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并对相关要求全部予以承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