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中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蔬菜农残检测试剂盒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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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委托组织的中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蔬菜农残检测试剂盒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农业(**)****、项目编号:GIECCZS********G*】,现对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澄清:*、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删除第*小点:“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删除第*小点:“投标人须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一点: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三点,第*小点修改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一、总则、增加第**小点:★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一、总则、增加**点:★投标人所投试剂盒须在国家农业部注册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省级或以上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本澄清公告一共*页,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公告无异议后盖章确认,******。联系人:林小姐电 话:****-********传 真:****-******** ******中山分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