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海地挂工字(2014)第04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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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交 确 认 书海地挂工字(****)第***-*号在****年**月**日海安县国土资源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人)竞得编号(****)X******、(****)X******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该地块位于城东镇南屏村*、**、**、**组,土地面积******.**,规划用途仓储,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壹仟陆佰零肆万元(大写)(¥****万元)。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壹佰陆拾元零陆分(大写)(¥***.**元/m*)。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应当于****年**月**日之前,持本《成交确认书》到海安县土地市场服务中心与海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得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须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如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本《成交确认书》一式肆份,挂牌人执贰份,竞得人执贰份。特此确认。挂 牌 人: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竞 得 人: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