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吉安市螺子山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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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吉安市螺子山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电话兼传真:****-*******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号(******)项目名称吉安市螺子山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吉州工业园螺子山污水处理厂一期西南侧(地理坐标为北纬**°*′**.**″,东经***°**′**.**″)建设单位吉安市市政设施管护处环评机构吉******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州工业园螺子山污水处理厂一期西南侧(地理坐标为北纬**°*′**.**″,东经***°**′**.**″),占地面积***** m*。污水处理工艺为改良型氧化沟工艺,主要处理工序为 粗细格栅+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紫外线消毒。二期扩建工程规模为*万m*/d,项目服务范围为①吉安市中心河西片区(东至赣江,西至赣粤高速、大广高速,南至禾河,北至抚吉高速)的生活污水及吉州工业园部分生产废水(预处理后);②吉安县敦厚片区(禾河以南、井冈山大道以西片区)生活污水,污水排放管网在一期建设中已按**万m*/d设计,项目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内容不属于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主体工程(污水提升泵站、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消毒池、贮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公用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辅助工程(办公综合楼、门卫)、贮运工程(厂区道路)以及环保工程(在线监测系统、污泥库房)。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水。为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建设单位要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接管水质要求对工业废水进行有条件接纳,同时加强污水处理厂入水水质的自动在线监控。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时,尾水排放口以下将出现超标污染带,因此污水处理厂要加强运营管理,坚决杜绝事故性排放,同时建立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将环境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工程建成后,外排废水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B标准后方可经管网排入赣江。(二)废气。废气主要为氨(NH*)、硫化氢(H*S),为防止营运期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对周边的影响,应采取封闭系统、强化管理、加强绿化等措施控制恶臭的产生和扩散,并向政府报告,严格控制污水处理厂周边规划,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米内不得新建民宅、学校、医院等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物。工程建成后,外排废气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相应标准,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同期建设绿化带。(三)噪声。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泵、风机和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搞好厂区的绿化美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四)固废。污水处理污泥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要求,脱水后的污泥送吉安市中心城区污泥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再处理。污泥在厂区暂存期间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的相关要求,暂存库应采取防扬尘、防雨淋、防流失、防渗漏及排水措施,尽量避免污泥在厂区长期堆存。公众参与情况主要采取了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现场调查、网上调查等形式。共发放个人调查表**份、有效回收**份,**.*%的被调查者赞同本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