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巨鹰路三期(象山河路至滨海大道)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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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鹰路位于象山中心城区东部,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呈南北走向道路,本工程为一期(靖南路至滨海大道)已建道路**米(*m机动车道+*m中央绿化带+*m机动车道)(原象计投复[****]**号文件批复)基础上向两侧拓宽成**米规划道路断面道路的拓宽工程,北起象山河路,南至滨海大道,道路全长****m,拓宽红线宽**米(*.*m绿化带+*.* m人行道+*.* m非机动车道+*.* m机非分隔带+*.* m扩建车道+*.* m扩建车道+*.* m机非分隔带+*.* m非机动车道+*.* m人行道+*.* m绿化带),包括与其相交的生态大道、丹一路、丹二路、丹三路、府前路和丹四路交叉口,不包括与其相交的象山河路、滨海大道交叉口,施工桩号k*+***.***~k*+***.***。工程主要内容有新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和交叉口改造工程,及绿化、雨水、路灯(红绿灯)、综合管线、交通标志(线)、公交停靠站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约***.*亩;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防治措施施工期:  项目已于****年**月完成施工,在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噪声、施工废水以及施工废气,其影响已随施工期的结束基本消失。营运期:  *、废气  营运期主要是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车辆排气中主要污染物是烟尘、CO、NO*等。本工程在道路达到实际通行能力时各路段CO、NO*地面小时浓度均远小于国家二级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废水  由于本工程路面宽度有限,故路面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是很小的,不会形成较为集中的径流污染源。  *、噪声  本项目运营后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交通噪声的影响。  主要噪声防治措施如下:①选用低噪声的路面材料结构,降低轮胎与地面磨擦声。②防护栏的材料(尤其是条形板材)的材质选择和形状、尺寸设计时,应选择自重大的材质并尽可能加大厚度(大于*mm),以免高速气流引发薄板共振而产生噪声。③完善道路警示标志;提高道路施工质量,保持路面平整,尽量减少软土地基处理遗留的路面高程差,以减少汽车刹车、起动产生的声级增加值,并加强营运期路面保养。为了广泛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此项目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象山县环境保护局。公示时间:****-**-*~****-**-**(*)建设单位:象山县****** 郑亮亮 ***********(*)环评单位:****** 曹凯 ***********(*)审批单位:象山县行政审批中心 周晓君 ********特此公告/巨鹰路三期(象山河路至滨海大道)道路工程 申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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