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南河路(宝海路至滨海大道)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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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路(宝海路至滨海大道)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象山县******拟建设南河路(宝海路至滨海大道)道路工程。该路段位于象山县城南中心区块(即南部新城),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宝海路,南至滨海大道,道路全长***m,红线宽**m,不包括与其相交的宝海路、滨海大道交叉口。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线(电讯)、路灯及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km/h,设计年限为沥青混凝土路面T=**a。项目总投资为***.*万元。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沥青废气及施工机械废气。本项目不单独设沥青拌合站,由专业沥青拌合厂统一提供沥青拌合材料,道路建设工地两侧***m范围内暂无居住区,因此沥青废气的主要影响人群为施工人员,施工人员通过配备口罩及风镜、实行轮班制等措施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再者,本项目通过洒水、禁止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扬尘的污染,通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合理安排运行时间等措施控制施工机械废气的污染。在此基础上,本项目施工期间大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施工作业废水。施工营地租用附近建筑,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建筑已有的卫生设施解决或在建设区域内设临时厕所、化粪池,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另外,施工人员就餐均自行解决,不设临时食堂,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作业废水包括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含油污水、泄漏的工程用水以及施工过程中因暴雨冲刷携带筑路材料、填挖方的废水等。只要建设单位对于易流失、有危害的材料加设蓬盖,做好截流措施及用料安排,并尽可能远离水体堆放,妥善处理油类污染物,则基本不会对附近水体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以及其它敲打撞击噪声等。施工单位必须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便道**m内有成片的居民时,禁止夜间在该便道上运输建筑材料。另外道路建设工地两侧***m范围内暂无居住区,因此项目施工对声环境造成的影响可以接受。*、固废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废料尽可能分类收集回用,无法回用的委托有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的单位处理。营运期:*、废气营运期主要是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车辆排气中主要污染物是烟尘、CO、NO*等。预测结果表明:在稳定度D类、风向与线源垂直、平行时,本道路在****年、****年以及****年高峰小时车流量各路段CO、NO*地面小时浓度均远小于国家二级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废水本项目路线较短、路面宽度有限,故路面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是很小的,不会形成较为集中的径流污染源。因此路面径流基本不会对沿途经过的水体造成明显的影响。*、噪声本项目运营后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交通噪声的影响。主要噪声防治措施如下:①完善道路警示标志,提高道路施工质量,保持路面平整,尽量减少软土地基处理遗留的路面高程差,并加强运营期路面保养;②道路东侧临路建筑建议采用隔声窗;③加强运营期道路管理,保证车辆运行畅通,避免出现堵车。为了广泛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此项目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象山县环境保护局。公示时间:****-**-*~****-**-**(*)建设单位:象山县****** 郑亮亮 ***********(*)环评单位:****** 曹凯 ***********(*)审批单位:象山县行政审批中心 周晓君 ********特此公告/南河路(宝海路至滨海大道)道路工程 申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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