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瑞安市环保局瑞安市塘下镇关于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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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文号时间 原文链接 *******新建项目瑞环塘建〔****〕 **号****年**月**日见附件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相关附件:******新建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