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关于重庆路(花园大道—锦绣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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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合肥市城乡建设委会委托我单位承担《重庆路(花园大道—锦绣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重庆路(花园大道—锦绣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重庆路(花园大道—锦绣大道)工程建设单位:合肥市城乡建设委会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为新建道路。项目北起花园大道,南至锦绣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为**m,双向**车道(主道双向*车道—辅道双向*车道),全长约****m。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供电土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二、施工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对策分析(*)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往往会对附近的居民点等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种施工机械,包括装载机、振动式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摊铺机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土方挖掘、土方回填期间作业的扬尘;道路施工期间断路、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为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根据《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主要采取如下措施:①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②施工场地的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并采取措施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③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或者扬尘;④建筑垃圾应当密封运输。(*)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场地、建材和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NH*-N、COD、石油类。施工期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重复使用;施工期施工生活污水的水量较少,就近排入黄河路污水管网,经污水管网进入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不得随意排放,对十五里河水质影响较小。(*)施工期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和市容局渣土办联系外运。渣土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自****年*月*日起实施的《合肥市建设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运土车辆应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路线进出施工场地,沿途应注意保持道路的清洁,应尽量减少装土过满、车辆颠簸等造成的渣土倾撒。三、建设项目营运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项目建成后,各类车辆噪声对沿线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在采取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加强道路交叉口交通管理。采取以上措施,可大大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大气污染主要为汽车尾气,主要控制措施包括,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严格执行国家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车管执法力度,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加强绿化,利用植物来吸收污染物,减轻污染。(*)由建设项目的特点,项目功能的设置方案可知,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雨季道路的冲洗水,路面雨水集中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应加强对排水系统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对路面排水系统进行清疏和维护,确保排水系统畅通。四、结论重庆路(花园大道—锦绣大道)工程符合《合肥市总体规划(****-****年)》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包河区路网结构,提高道路服务能力,缓解日益突出的交通矛盾,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分别针对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景观等采取了一系列环保措施后,将有效控制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故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以后,工程的环境影响可降低到最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五、公众咨询环评内容的方式及期限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日内可咨询环评相关内容,具体联系方式见第(六)项。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①建设单位名称: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号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②评价单位:安******评价单位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