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闵行区湖泊水环境建设规划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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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闵行区湖泊水环境建设规划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闵行区湖泊水环境建设规划项目*、招标内容:(*)湖泊类型及功能分析:根据湖泊的分布区位、与河道水系联系情况、服务对象以及湖泊的定位情况对相同特性的湖泊进行归类分析。(*)湖泊水环境影响因素典型分析:根据已建湖泊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选取典型案例,运用数学模型从湖体形态设计、水体调度、水源质量、污染源控制、管理等方面进行影响分析,为湖泊的水环境建设规划提供技术支撑。(*)湖泊规模及布局规划:以最新水利普查中的河湖分布成果为基础,结合地区相关河湖水系规划,对区域的湖泊规模及分布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对闵行区湖泊进行统一布局规划。(*)湖泊水环境建设(治理)措施:*)、在对已建、在建及尚未实施湖泊统计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发展要求,对在建和尚未实施的湖泊进行分期实施。*)、根据湖泊的类型和功能分析结果,对不同类别的湖泊从湖泊形态设计、湖泊调度方式、污染控制手段、水生态系统构建、日常管理维护等角度进行水环境治理规划。*、工程地址:本次规划范围为闵行区辖区范围,总面积***.**平方公里。二、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能力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规划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在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规划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价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收取。五、本项目对未中标单位不设补偿费。六、投标报名与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年**月**日~**月**日上午**:**至下午**:**时止,报名的同时递交以上资料。 七、领取谈判文件地点 谈判文件资料费:***元(售后不退)。 领取谈判文件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弄**号(******)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林)八、招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庙泾路**号 九、招标代理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弄**号联系人: 王林/李金花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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