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双彩乡2015年度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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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双彩乡垃圾清运项目,已由双彩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经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昌县双彩乡垃圾清运项目,主要对全乡范围指定的**只垃圾中转池内的垃圾清运至回山双彩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 项目招标款:最高******元整(拾壹万元整)。 三、项目清运要求: *、按清运方案。对全乡指定垃圾中转池进行定时清运,正常情况每只垃圾中转池每三天清运一次,对垃圾较多的池做到即满即清。清运过程做到垃圾无遗漏,垃圾清运点底部无积泥,对零星丢弃在垃圾中转池内的柴草、砖木等一并进行清运,池四周二米范围内及停车点保持干净,无积物堆放,无散落垃圾,做到人走车离四周场地干净。 *、所有垃圾必须清运到回山垃圾中转站(李间指定位置),服从管理,不得倾倒他处。 四、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五、投标申请对象:凡具备完全民事能力和行为能力,年龄在(**—**)周岁的自然人,且本人有驾驶证,能提供用于垃圾清运行的车辆行驶证及车辆保险等合法手续的,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同意后将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 六、报名时间:****年**月**日*:**-**:**。报名时缴纳报名费***元。 开标时间:****年**月**日**:**。逾期不接收投标函等资料。 投标地点、开标地点:双彩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投标时须携带身份证、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付款方式: 垃圾清运项目款每季度末付*****元,其余根据中标人的考核情况在年底一次性结清。承包方必须开具国家统一发票领取项目款。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元(壹万元),招标人以自己名字存入浙江新昌县农商银行,存单送到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凭证,中标者提取现金存入浙江新昌农商银行回山支行(帐号为***************,账户:双彩乡人民政府)。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签订承包合同(协议)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按要求签署项目合同(协议)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十、联系人:杨先生 ******** 招标人:新昌县双彩乡人民政府 双彩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