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沧州市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泊头取用水监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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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沧州市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泊头取用水监测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JSA-****-***(**)招标人名称:泊头市水务局招标人地址:泊头市解放西路招标人联系方式:王龙柱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号裙楼***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庞倩 联系电话:****-********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概况:本项目需对非农业取用水户取水精确计量,需要对**处**户取水量较大的非农业用水户进行取水量监测,新建**个取用水量监测点。实现用水户取水量数据的实时采集,将实时采集数据传输至省级监控中心平台,同时将信息传输至市级和县级水资源信息管理监控中心。招标内容:建设非农取用水户取水量监测站**处,包括监测设备和流量计井建设。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自主研发生产的水文仪器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测设备及传输设备必须全项通过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符合性测试并提供检测报告;(*)提供的水表或流量计设备具有省级以上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须出具当地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开标时携带原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符合性检测报告、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月**日,每日上午 *:** 时-**:** 时,下午**:** 时-**:**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审批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楼)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元,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项目联系人:庞倩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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