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银川市环保局关于海香苑葡萄酒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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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香苑葡萄酒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宁******:你公司委托宁******编制的《海苑葡萄酒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一、建设项目位于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昊苑村。酒庄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主要用于设备降噪、污水处理设施、固废收集等。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二、项目建设与运营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建设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施工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建筑原料加盖防尘网,进出车辆采取清洗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禁止产生扰民的夜间施工噪声。*、项目开工十五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西夏区环保分局进行有关噪声、扬尘污染的排污申报登记,提交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定期汇报施工进度。建设单位应有防治污染的专项资金。*、主要生产设备需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需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项目冬季采用天然气壁挂炉供暖。*、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废料全部回收利用或出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垃圾转运站。*、项目洗罐、冲洗设备、洗瓶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中旱作灌溉水质标准后,用作葡萄种植基地灌溉用水。*、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灵武环保局汇报环保工程建设情况。本项目联络员:李宇宙;电话:***********。*、必须认真采纳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如果建设内容、地点、规模等发生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四、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由西夏区环保分局负责,须定期向银川市环保局报送环境监察报告。项目建成后,需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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