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东山大道道路交通隔离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4B072)公开招标公告(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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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受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东山大道道路交通隔离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B***)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PZH***B***二、采购项目内容:汕头市潮阳区东山大道道路交通隔离栏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四、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当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或护栏)安装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具备交通部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投标时需提供资质原件)或投标人近两年内(****年-****年)具有与交警或市政部门签订的同类工程项目(与本项目同类技术要求的热镀锌静电喷涂钢制隔离护栏)至少工程项目案例二个(投标时需提供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的,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同时须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和双方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五、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项目编号:PZH***B***,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提出质疑。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每天*∶**至**∶**,**∶**至**∶**,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提供交通部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或投标人近两年内(****年-****年)具有与交警或市政部门签订的同类工程项目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年*月*日下午**时**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十、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采购单位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广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