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杭州师范大学教学实验设备(十四)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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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师范大学教学实验设备(十四) 三.采购项目编号:HZNU-ZB-*****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五.更正理由: 根据浙财采监【****】**号文第六条,原中标供************不具备政府采购供应商设定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六.更正事项: 标项一:预中标供************,预中标金额*****元,更正为废标 标项二:预中标供************,预中标金额******元,更正为废标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监督投诉电话:杭州师范大学监察处:******** 八、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地点:余杭区仓前镇海曙路**号恕园**号楼一楼 联系人:张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