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杭州师范大学教学实验设备(十四)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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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师范大学教学实验设备(十四)  三.采购项目编号:HZNU-ZB-*****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五.更正理由:  根据浙财采监【****】**号文第六条,原中标供************不具备政府采购供应商设定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六.更正事项:  标项一:预中标供************,预中标金额*****元,更正为废标  标项二:预中标供************,预中标金额******元,更正为废标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监督投诉电话:杭州师范大学监察处:********  八、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地点:余杭区仓前镇海曙路**号恕园**号楼一楼  联系人:张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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