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G104国道武清高王路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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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国道武清高王路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电话:***-********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地点批准日期批准文号G***国道武清高王路段改建工程天津市公路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武清区、北辰区****年**月**日津环保许可函〔****〕***号****许可函***号市环保局关于对***国道武清区高王路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