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南阳市纬十路西延(污水处理厂-现状长江路)道路工程、园区观摩工程及排水工程监理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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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纬十路西延(污水处理厂-现状长江路)道路工程、园区观摩工程及排水工程监理项目,按规定的程序对本项目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阳市纬十路西延(污水处理厂-现状长江路)道路工程、园区观摩工程及排水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WJJS[****]GK***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五、评标结果: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阳市道安****** 中标金额:壹拾贰万壹仟圆整(小写:******.**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阳诚兴****** 中标金额:壹拾贰万贰仟玖佰圆整(小写:******.**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 中标金额:壹拾壹万玖仟贰佰叁拾贰圆整(小写:******.**元)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阳市道安****** 中标金额:叁拾万零贰仟圆整(小写:******.**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阳诚兴****** 中标金额:叁拾万零陆仟肆佰圆整(小写:******.**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 中标金额:贰拾玖万柒仟壹佰贰拾圆整(小写:******.**元) 六、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事项 南阳市宛城区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 河南****** 联系电话:****-******** 南阳市宛城区公路管理局 河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