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320国道路中分带广告载体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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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就***国道路中分带广告载体经营项目(“本项目”)对具有广告经营资格的独立广告法人企业进行招标。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企业(“意向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二、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国道路中分带广告载体的一年广告经营权。三、本次招标在洽购招标文件时须进行专业资质预审核,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等,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万元,有*项或以上国道或省道或高速公路广告经营经验,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四、各意向投标人可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纸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到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号D座**楼,洽购招标文件:(*) 意向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代表身份证;(*) 业绩证明(合同);(*) 经审计的****年财务报表。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洽购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除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六、意向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送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本次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暂定为****年*月**日*时,具体时间及投标要求参见招标文件。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号D座**楼联系人:方瑛电 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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