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春市环保局关于江西博同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年产18万个斗齿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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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万个斗齿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年产**万个斗齿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年产**万个斗齿项目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江西省靖安硬质合金工具产业基地,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北纬**°**'**.*",占地面积*****.*m*。 三、项目概要:该项目属新建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节能降耗,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蜡模清洗废水、冷却水、水幕喷淋废水、氨吸收废水、地面冲洗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蜡模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浇铸工序冷却水,循环利用;氨气处理采用稀盐酸吸收,主要污染物为氯化铵、盐酸,中和后回用于浸氯化铵;焙烧炉及中频炉烟气除尘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项目水幕喷淋废水经水幕喷漆柜自带喷淋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一年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废水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 蜡模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采用“化粪池+隔油+二级生化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北潦南河。 (四)废气污染防治。企业应加强管理采用先进的、密封性能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治理。项目废气主要为石蜡废气、浸氯化铵过程产生的含氨废气、模壳焙烧产生的烟气、中频炉烟气、喷漆废气,及清砂、切割、打磨和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等。 项目在焊接和失蜡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石蜡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外排,非甲烷总体排放量*.*t/a。 浸氯化铵过程产生的含氨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盐酸吸收后经**m排气筒排放。 模壳焙烧炉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烟气与中频炉烟气一同经水浴(加碱)除尘处理后废气经**m排气筒外排。 项目清砂过程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m排气筒排放。 项目打磨、切割、抛光过程含铁粉尘经抛光机自带收集装置和布袋除尘器后经**m排气筒排放。 项目在喷漆过程中产生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甲苯、二甲苯采用水帘喷淋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经**m排气筒外排。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 一般废物包括:中频炉炉渣、废砂、废次品及边角料、废氯化铝、烟气除尘灰和抛光粉尘、污水处理污泥;废砂、废氯化铝外售其他企业;中频炉渣,沉淀污泥干燥后定期送砖厂作生产原料。废次品及边角料、中频炉除尘灰、抛光粉尘等,主要成分均为铁,均可外卖钢铁厂作生产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危险废物包括:废蜡(HW**)、油漆桶(HW**)及油漆漆渣(HW**)、水帘废水(HW**)、废活性炭(HW**);废石蜡、油漆渣、废油漆桶和废活性炭、水帘废水均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其中废油漆桶可以返厂,综合利用,建设单位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设置。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抛光机、打浆机和砂轮机等设备运行噪声,企业应对所用的高噪设备进行防震基础和减震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厂房、设备合理布局,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设置隔音屏障,同时加强厂区的绿化,有效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高度须满足相应标准及《报告表》要求,并按规定设置监测采样口。 (八)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敏感点,符合卫生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今后,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严禁新建新的商业、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九)环境风险防范。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有毒物质泄漏、爆炸、燃烧风险,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本项目不属重大危险源。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患措施,从生产使用、贮运等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车间、危险品库进行监控和管理,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的多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十)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生活用水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在化学品使用、生产、贮存等场所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库按要求设计,地面防腐、防渗;一般固废暂存场设置雨棚,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储罐区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需设置围堰和防护堤,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采取以上措施可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五、环评单位:宜春市环科所 六、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