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荔城经济开发区石盘路道路工程(九华路-东川路段)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 标 人: 莆田****** (盖章)招标代理单位: 福****** (盖章)主 管 部 门: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日期:****年**月*日荔城经济开发区石盘路道路工程(九华路-东川路段)施工监理答疑纪要投标人提疑部分:*、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指的是公司法人、及项目经理吗?如是公司随便一个农民工行贿也算吗?另无行贿犯罪记录是否是近三年的,难道*.*年前的也算吗?答: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指得是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年限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号)的规定执行,且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