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兴安县管道燃气工程Ⅱ标施工招标(重)(招标备案编号:ZHGX(GL)-2014-012)招标控制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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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兴安县财政评审中心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其中:预算价*******.**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规费******.*元(其中:建安劳保费******.**元,其他 *****.**元),税金******.**元)。 本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规费******.*元(其中:建安劳保费******.**元,其他*****.**元),税金******.**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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