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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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批复文号海发改基【****】**号批复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国有投资招标类型服务招标公告内容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工程名称: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招标代理服务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三、工程投资额:*****万元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五、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代理费控制价:*、本工程划分为 *个标段。*、招标规模: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平方米(约**.**亩),其中北山地块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官洲北苑北地块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官洲北苑南地块总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户;商业及公共配套面积共*****平方米。其中项目商业配套共计*****平方米,建设公共配套面积(包含幼儿园、物业管理、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道路等)共****平方米。北山地块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计容,地下车库按户数*:*配置,共****机动车位,加上人防工程共*****平方米),官洲北苑北和官洲北苑南地下不计容建设面积*****平方米,其中苑北**车位,苑南***车位。*、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采购等,并办理招标申请手续,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办理招标备案工作,完成招标公告上网,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办理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招标代理费控制价:**.***万元(不含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费,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九、招标代理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十、投标人合格条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投标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档案IC卡,且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十二、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次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费***元/投标人,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十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十五、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电话:***-********;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号。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cn/)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人******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