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商丘市旅游局“旅游集散中心宣传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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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旅游局“旅游集散中心宣传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告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旅游局的委托,就“旅游集散中心宣传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委托现做如下补充及修改:(商财采【****】***号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发布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一、现增加第二标段:采购内容为“旅游集散中心宣传展示中心建设监理”。预算控制金额:*****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资质。*、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名以上(含)国家级信息系统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大型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监理经验。*、投标供应商拟任该项目总监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单位须具备近两年内类似业绩,并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第二标段标段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二、原招标文件中:****年**月**日—****年*月*日 上午*:**—**:**;下午**:**—**:**(公休日除外)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投标截止。****年*月*日上午*:**开标。现修改为:****年**月**日—****年*月**日 上午*:**—**:**;下午**:**—**:**(公休日除外)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投标截止。****年*月**日上午*:**开标。本次商丘市旅游局“旅游集散中心宣传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商财采(****)***号】的变更公告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