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池州市环保局关于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N-乙基-N-氰乙基苯胺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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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安******委托******进行“年产****吨N-乙基-N-氰乙基苯胺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要求,现将拟建项目进行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一、建设项目概要:项目名称:年产****吨N-乙基-N-氰乙基苯胺等项目;建设单位:安******;项目性质:技改;建设规模:年产****吨N-乙基-N-氰乙基苯胺等。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万元;建设地点: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气包括精馏尾气、导热油炉尾气及无组织废气。其中精馏尾气主要成分有无机废气和有机废气,无机废气主要成分为硫酸雾、HCl;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甲醇、乙醇、丙烯晴、环氧乙烷等。无机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过冷凝后,大部分被回收使用,极少部分不凝气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导热油炉尾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水全厂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方案。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系统置换排水、生活污水、地坪冲洗废水及工艺废水。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取“絮凝—吸附—CAAS生化处理—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处理后废水满足相应标准规定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水均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拟建工程新增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精馏残渣、废催化剂、锅炉灰渣及生活垃圾。溶剂回收产生的蒸馏釜底液、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厂方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锅炉灰渣拟外售作为制肥原料。新增工厂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很小。*、噪声拟建工程新增的主要噪声污染源有离心机、真空泵等。工程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措施加以治理。经预测,厂界昼夜噪声值都能满足厂界噪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很小。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安******年产****吨N-乙基-N-氰乙基苯胺等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地点位于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选址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和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均能达标稳定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环境质量原有的功能级别;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您所在地区的居住环境满意吗?(*)您对您所在地区的居住环境最关心的是什么?(*)您认为本项目对环境最主要的不利影响是什么?(*)您认为本项目的有利影响有哪些?(*)您认为本项目建设的主要污染因素来自哪些方面?(*)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您目前整体生活质量的影响是什么?(*)您对本项目建设和选址是否赞成?(*)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和传真发至以下地址:*、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安******联 系 人:姚总电 话:*********** 地 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邮政编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机构:******联 系 人:江工 联系电话:****-********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号星海都市公馆****室邮政编码:******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公告单位: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