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热源点扩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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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热源点扩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和什托洛盖镇阿尔格勒特路南侧,迎宾南路西侧  建设规模:  (*)近期新建*×**MW+*×**MW锅炉房,其配套建筑物按*×**MW锅炉房建,保留原锅炉房*×**MW+*×**MW+*×**MW锅炉,新建钢筋混凝土烟囱暂定**m;  (*)锅炉房至各换热站一级管网主干线总长*****m×*,管径最大为DN****。  (*)换热站:近期规划新建**座换热站(包括*座改扩建换热站),保留现有的*座换热站,共计**座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通信地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四区西街  邮编:******  联系人:韩站长  电话:***********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号  邮编:******  联系人:孙娟  电话:****-******** 传真:****-********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环评单位实地勘查、收集相关资料。②环评单位制定监测方案交给监测单位进行监测。③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给出项目可行性结论,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④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⑤修改好的报告书送地方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  ⑥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地方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本项目的实施能否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等。  *、提出意见或建议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写信、传真等形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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