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天津市第十九中学8平米LED显示屏购置项目(项目编号:YHZB2014-H-044)更正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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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第十九中学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第十九中学*平米LED显示屏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十九中学*平米LED显示屏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HZB****-H-****.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对项目需求书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以下更正:户外显示系统的像素规格变更为:DIP***,分辨率:*****点/㎡。三、更正日期:****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十九中学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路**号采购人联系人:刘志民采购人联系电话:***-********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com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第十九中学、******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更正公告回执代理机构:**********年**月**日更正公告YHZB****-H-***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