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连江县经济开发区琯头园区中央大道人行道铺装及绿化工程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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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连江县经济开发区琯头园区中央大道人行道铺装及绿化工程补充通知时间:****-**-**内容: 连江县经济开发区琯头园区中央大道人行道铺装及绿化工程补充通知招标编号:环闽招[****]第***号各投标人: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连江县经济开发区琯头园区中央大道人行道铺装及绿化工程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招标文件第*章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中“(*)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投标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包括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应与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榕施工(监理)企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的人员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若中标人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月内按榕建筑【****】*号、榕建筑【****】*号及榕园【****】***号文规定在榕办理人员信息备案。若中标人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还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月内按闽建[****]*号文办理入闽备案。”*、招标文件第**页删除“B、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投标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包括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应与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榕施工(监理)企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的人员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施工企业无需提供。(请附在附表*后)”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三、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及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后果自负。招标人:连******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