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关于大冲口渔港整治及停泊区维护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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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冲口渔港整治及停泊区维护项目 招标申请编号**********项目名称大冲口渔港整治及停泊区维护项目标题关于大冲口渔港整治及停泊区维护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澄清内容原招标文件:有效投标报价评审:本工程的中介预算价为*******.**元。以中介预算价下浮*%作为本工程的最高限价,即最高限价为*******.**×**%=******.**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企业的成本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标。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并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能低于******.**元,否则为无效标。现更改为:有效投标报价评审:本工程的中介预算价为*******.**元。以中介预算价下浮*%作为本工程的最高限价,即最高限价为*******.**×**%=******.**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企业的成本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标。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并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能低于*****.**元,否则为无效标。开标时间及评标时间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项目最新的议程安排,请各潜在投标人悉知。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的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年**月**日 招标人确认函已经存在文件:大冲口澄清扫描件.jpg,【点击下载】 。 补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