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461QY02CL48)的失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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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Y**CL**)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三、项目编号:****-****QY**CL**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最高限价电子证据实验室设备一批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人民币***.****万元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cn)、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登载公开招标公告。七、评审信息*.评审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 号楼一楼东门)*. 评标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刘庆东*. 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刘泽春、刘庆东、刘庆原、巫绍明、邓远辉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失败。九、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十、联系事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失败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