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白沙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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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省白沙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白沙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白城市镇赉镇白沙滩灌区白城市白沙滩灌溉排涝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办公室吉林省******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赉县东北部嫩江右岸,涉及镇赉县嘎什根、五棵树、莫莫格、大屯和张家园子等*个乡镇。本工程通过对引水渠道加固达标和防渗防冲处理,对各级渠道引水建筑物完善与配套,完善和改造水田面积*.**万亩。建设内容包括渠道衬砌工程、清淤整治工程、建筑物工程、灌区量测水系统工程等。(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施工扰动范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中废水、废气、扬尘、噪声、垃圾等污染环境。(二)施工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外排。(三)本项目建筑垃圾要定期送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不得在保护区内设置施工场地、临时堆场和拌合站。(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并采取具体的工程防治及植被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要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意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六)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重点监督施工过程中各项防治污染和防范环境风险设施建设情况,形成正式环境监理报告作为环保竣工验收依据之一。采取公告和网上公示并发放公参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共发放公参调查表**份,回收**份,回收率***%,根据公参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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