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句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苏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茅山管委会原东进林场A、B地块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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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建设单位江******项目名称茅山管委会原东进林场A、B地块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地点句容市茅山风景区东进路与太极路交叉口东南侧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项目概况项目拟在句容市茅山风景区西侧进行旅游综合开发,总占地面积******m*,总投资*****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运营期: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全部接入茅山风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水达标后再排入茅山镇农用灌溉渠,经专用渠道进入茅山自建的生态湿地,从生态湿地出水后最终进入中河水系。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燃料燃烧废气和油烟以及机动车尾气、垃圾桶恶臭气体。经处理后对外界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噪声:该项目采取了必要的隔声措施,尽量降低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固废:建设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餐厨废弃物,建设项目设置若干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公众参与情况无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听证权利告知你可向句容市环境保护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审批联系人:许猛固话:****-********邮箱:xzfwk****@***.com公示时间(*天)****年**月**日至****年**月**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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