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天津武清高场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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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高场***kV变电站***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电话:***-********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公示日期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天津武清高场***kV变电站***kV送出工程高王路西侧、福源道与***省道沿线、龙凤新河北侧、翠亨路中央、北运河与杨北公路交口西侧******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万元。本期线路建设完成后形成:高场为东马圈提供两回电源;高场—大孟庄一回联络线T接信义玻璃一台主变;武清—大孟庄一回联络线T接大南宫一台主变;以及高场—武清一回联络线;高场新出一回T接武河线,同时将各河线前进支线打断,改T接至武河线,形成高场为前进#*主变和河东#*主变提供电源;高场新出一回线T接武各线前进支线,并将前进支线与武各线打断,同时将武郑一线雍西支线打断,改T接在武各线前进支线上,形成高场为雍西#*主变和前进#*主变提供电源。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约*.**km,电缆路径长约*.**km。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① 施工废气: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是暂时性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可恢复原有环境水平。施工机械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的结束可恢复原有环境水平。施工单位要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人民政府****年第***号令《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本报告列出防尘措施,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队伍的严格管理,将本项目施工扬尘降至最低。② 施工噪声: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第*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③ 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在建设临时设施时,应设置沉淀池,临时厕所等处理设施。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粪便污水等收集后委托市容部门定期外运处理。④ 施工固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设暂存点,并加罩棚或封闭,及时清运到市容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要集中袋装,定时清运,禁止随意乱扔,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运营期①电磁辐射:根据预测和类比测量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营运期变电站及架空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HJ/T**-**《***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中的推荐值;无线电干扰场强亦可以满足GB*****-****《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中的规定。****年**月**日—***年**月**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