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LJT14-061关于生活设施采购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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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柳江县农业局的委托,于****年**月**日就生活设施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生活设施采购 采购编号:LJT**-***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生活设施一批。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四、谈判日期:****年**月**日谈判地点: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号驾鹤商业街*号楼***室五、结果:由于本项目对谈判采购文件做实质相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相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规定废标。六、说明:*、投标人认为废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废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部门投诉。*、质疑电话: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柳州分部 ****-*******(地址: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号驾鹤商业街*号楼***室)*、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自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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