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2014〕第1号:河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第*号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的规定,现对“河口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电子显示屏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KCG*******号)”投诉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鄢卫华地址:曲靖市麒麟东路麒麟嘉园**幢****室联系电话:***********被投诉人名称: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口县北山新区人社局一楼右侧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李国负二、基本情况******(以下简称投诉人)参加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被投诉人)组织的“河口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电子显示屏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KCG*******号)”的活动,并于当日进行了中标结果公示,在公示期间投诉人先后两次对该项目采购程序及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对质疑内容进行答复,因对答复不满意,投诉人向河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起投诉。我局正式受理了投诉,并依法调取、审阅了有关文件资料。现本投诉已审查终结,我局于****年**月**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三、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十七条规定:“财政部门经审查,对投诉事项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二)投诉缺乏事实依据的,驳回投诉,”我局认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予支持,驳回投诉人的投诉,从即日起恢复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处理决定书详见河财采投〔****〕第*号。****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