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救护车、车载呼吸机、除颤监护仪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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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受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救护车、车载呼吸机、除颤监护仪设备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具有此项目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招标编号:XXCG****-***二、项目计划编号:XXZC****-***三、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救护车、车载呼吸机、除颤监护仪设备项目。四、招标内容:“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救护车、车载呼吸机、除颤监护仪设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本次采购预算控制在***万元内。五、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目任务。六、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投标人;*、有有效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方需提供本次车辆生产企业或车辆改装企业的有效许可证明或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以上缺少任何一项,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七、招标文件的领取:*、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 日,每天*:**—**:**,**:**—**:**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领取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州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八、投标保证金及递交时间:*、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万元整(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递交时间:****年*月**日**:**时以前(北京时间)。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以前(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以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十、投标与开标地点:开标投标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一会议室(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联系人: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李浩然 刘 华电 话:****-******* 传真:****-*******邮 编:******地 址: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十一、保证金账户及其他:户名:湘西自治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备注栏填写(州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湘西自治州工商银行吉首市人民路支行账号:*******************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