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高淳区环境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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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高淳区环境监测站委托,就南京高淳区环境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编号:GCZC-********、项目内容:南京高淳区环境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水质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授权委托书原件。*、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现场勘查、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勘察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如出现招标文件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各拟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在开标前注意查看***.******.***.cn网站(区县采购栏)。*、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交纳证明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招标现场。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开始时间:****年 * 月 ** 日**:**,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 *月 **日**:**。**、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环保局三楼东会议室(淳溪镇胥河北路*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卞月红 电话:***-********、***********;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传真:***—**********、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银行及账号:保证金汇款单位: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保证金汇款银行:建设银行高淳支行保证金汇款帐号:********************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投标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附件*:高淳水站招标(正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