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江油市华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丽广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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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华丽广场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华丽广场项目(*)建设地点:江油市中坝镇人民路一巷与人民路二巷交汇处(*)总投资:*.*亿(*)建设性质:新建(*)项目内容与规模:项目净用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其中地上*****.**m*(住宅*****.**m*、商业*****.**m*、商场管理用房***m*、商场库房及设备用房****.**m*)、地下*****.*m*二、建设单位概况(*)建设单位名称:江油******(*)建设单位地址:江油市江城路丽华苑(*)建设单位联系人:严总(*)联系方式:***********三、评价机构概况评价单位: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工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顺河前街**号 邮编:******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工作程序如下:①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② 建设单位进行信息公示③ 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④ 公众意见调查(包括专家咨询会)⑤ 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他相关材料⑥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七、信息发布有限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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