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关于桂东卫生学校护理实训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的答复书-贺采复[201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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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关于桂东卫生学校护理实训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的答复书贺采复[****]**号一、质疑人情况及项目名称质疑人:江西******地址:江西省樟树市中药材市场**栋**号法定代表人:付海珍委托代理人:罗细荣 电话:****-******* 质疑项目名称:桂东卫生学校护理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二、质疑事项我中心于****年**月**日收到质疑人邮寄送达的关于桂东卫生学校护理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ZG****货字***号)中标结果的《质疑函》。质疑事项: *分包投标单位******、南宁******、江******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疑依据:网站下载的技术参数以及产品彩页参数。三、质疑答复我中心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一、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对质疑人负责的态度,我中心重新对*分包各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分结果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江******因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未进入详评;******、南宁******二家公司的技术参数符合招标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进行独立评定及打分,未发现有违规行为,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所以本项目评标结果真实有效。二、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为评定标准,网站下载的技术参数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质疑人所提供的网站截图技术参数,仅是厂家在某阶段为宣传和推销产品而展示的部分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另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生产厂家印章和技术参数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所以其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真实性还须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如提供厂家或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因此,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实质性质疑证据,不予采信。三、值得强调的一点,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整个评标过程及评标材料均需保密。至于质疑人如何得知所有投标单位所投品牌型号的渠道,若查实有泄密行为,我中心将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九条(二)的规定,驳回质疑人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再次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此函复。采购单位:桂东卫生学校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日 期:****年**月**日(通讯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号(正赢集团*楼)招投标部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乐靖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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