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摄像机采购项目(GDC-20141224205778114)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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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单位:******公告日期:****-**-** **:**:**项目名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摄像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C-*****************查看采购公告:查看公告采购项目信息采购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交供应商:******联系人:田霞联系人:袁建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件:******.cn电子邮件:***********@***.com开始日期:****-**-** **:**:**送货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号截止日期:****-**-** **:**:**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 天纪检监察电话:***-********资质要求:一、限北京本地或在北京设有服务网点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二、供应商报价应当为交钥匙工程价格,报价应包含服务费、运费、税金、配件、调试等一切完成本项目的各类费用。(供应商在竞价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采购单位备注: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送货地点:满足到货时间:满足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书 致:中央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对参加此次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做如下承诺: *.我方在交货时向用户提供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及安装说明等资料。 *.设备安装调试: *.* 我方在用户现场进行仪器现场安装、调试。用户配合我方准备所需的安装,培训及实验所需的条件。 *.*在仪器抵达最终用户所在地的一周内(以我方收到买方通知时间开始计算),我方免费派遣熟练,合格的技术人员抵达最终用户所在地完成仪器的安装、调试、试运行。 *.技术培训: *.*培训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我方提供包括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服务,确保用户技术人员能在用户实验室熟练操作仪器。 *.* 我方派遣熟练,合格的技术人员对用户仪器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培训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培训时间:*-*天。 培训人数:*-*人/台(套)。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结构原理、电气控制原理、安装调试方法。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维修保养、常见故障的排除等。 *.*用户验收:我方提供相关服务,认为所供货物达到合同要求后,买方在验收单上签字,标志的质量保证期的开始。 *.*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我方向买方提出验收申请。 *.*由买方和我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对所提供设备数量、质量、性能和安装进行验收,对仪器运转有关技术指标和性能进行测试和验收。如满足合同要求,设备验收合格后,买方代表应在验收单上签字,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如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将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办理。 *.*由于买方原因不能提供验收条件及时验收的,我方向买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如果买方在受到我方提出的书面申请后一个月仍不能提供验收条件,将视为验收合格。 *.质保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年质保期,终身维修。在质保期内若设备发生故障,我方负责维修或提供技术支持,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我方承担;如果出现确属用户原因造成的损坏,即人为错误导致的损坏由用户承担受损零件的费用。 *.维修响应时间:设备发生故障,我方在接到用户书面通知后承诺如产品出现故障在*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现场履行维修服务义务,*小时排除故障。如果故障不能解决,免费提供同等型号备用设备;保修期后,只收取维修备件成本费。 *.我方负责对仪器设备的备品备件及消耗品的供应。 *.我方负责对仪器设备所使用的操作软件进行升级,我方有责任提供软件升级的信息,操作软件免费升级,工程师定期回访。 *.定期举办相应的高级应用培训及最新技术讲座。 *.售后服务网点 *.*维修点:北京有固有的售后服务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上奥世纪B座***,售后服务电话:***-******** 传真:***-******** *.*维修工程师:北京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维修工程师,能提供全国服务。 *.*售后负责人:吴璞 ***********供应商简介:(******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无 报价总金额:*,***.**采购人意见中标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名称投标总金额******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提示: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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