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十堰大洋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洋五洲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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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大洋五洲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十堰市天津路**号项目性质:新建建设主要内容:十堰大******大洋五洲二期建设项目位于天津路以西,林荫大道三号线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m*,规划总建筑面积******.**m*(其中计容建筑面积******.**m*,不计容建筑面积******.**m*),拟建*栋**层高层住宅楼(楼栋编号**-*#、**#、**-*#、**#、**-*、*#),*栋**层高层住宅楼(楼栋编号**-*#、**-*#、**#、**#、**#、**-*#、**#、**#),*栋**层高层住宅(楼栋编号**#、**-*#、**#),*栋**层高层住宅(楼栋编号**#、**#、**#、**#、**#),*栋**层高层住宅(楼栋编号**-*#、**#、**#),*栋**层高层住宅(楼栋编号**#),*栋**层高层住宅(楼栋编号**#、**#),*栋**层高层住宅(楼栋编号**#),*栋**层高层综合体(楼栋编号:综合楼),*栋*层小学(内设**个班),*栋*层幼儿园(内设**个班),商业裙楼、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地下停车库以及配电、给排水、暖通工程、道路工程等公用配套工程,容积率*.**,绿地率为**%,规划居住总户数****户。二、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及选址合理性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正)要求,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正)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应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十堰市总体规划,十堰市规划局关于本项目《十堰市规划管理局审定规划设计方案通知书》十规JG审字[****]第***号对本项目的建设规模、绿化、建筑风格等进行了批复。根据相关规划情况,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十堰市天津路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项目将成为东部新城的核心组团,有利于提升十堰市天津路沿线的城市形象,为人们提供较好的居住、商业环境,本项目的建设有很好的合理性。三、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常规污染因子SO*、NO*日均值和可吸入颗粒物(PM**)日均值均满足G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GB****-****二类功能区的要求。常规监测断面泗河口监测结果能满足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体”水质要求。项目场界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的要求。四、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施工期(*)废气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实行封闭式施工,使用围护材料以防止扬尘,设置高度*.*m以上的围挡;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护网或防尘布;运输车辆加盖蓬布;设置洗车平台,配备水泵;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配备水泵以及集水池。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施工粉尘对场界外影响,其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弱,施工结束后影响也将消失。(*)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修建简易排水沟和沉淀池,将各类污水分别进行收集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溢流泥水,需修建临时导流渠进行收集,收集至沉砂池进行处理,然后部分废水作为配料用水回用,其余施工废水可就近排入周边现状排水管网;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可就近排入周边现状排水管网。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固体废物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等。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委托十堰市渣土管理部门在全市施工场地进行消纳,并将其作为承包合同条款,建筑垃圾按照十堰市渣土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分散式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无害化处理。上述废物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将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土建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施工单位需合理布置噪声源设备,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成品窗;大型建筑构件,应在施工现场外预制,然后运到施工现场再行安装。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控制或禁止鸣喇叭,减少交通噪声不得对周围居民产生扰民现象,并使施工各阶段的场界噪声符合GB*****-****《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规定。(*)对当地交通以及物料运输的影响通过合理组织施工路段,设立值勤岗,作好运输计划,寻求相关部门配合等措施可保证周围道路交通顺畅。(*)水土流失避免在雨季开挖、合理堆放土石方、修筑排水沟、及时绿化等措施可控制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使用期(*)废水本项目使用期废水主要包括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小学幼儿园废水、商铺废水和地下车库冲洗废水。水质较为简单,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规划道路市政污水管网,经马家河沿岸污水管网进入泗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三级标准”限值,对受纳水体泗河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居民厨房油烟、小学幼儿园食堂和餐饮商铺油烟、汽车尾气和垃圾恶臭等。①居民厨房油烟拟建项目设计了内置式竖井式烟道,产生的油烟经用户抽油烟机抽排进入竖井式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另外,本项目后期将在场区东南部独立商业楼中引入餐饮行业,应当预留专用烟道及隔油池的位置,餐饮油烟经烟道引到商业楼楼顶排放,餐饮单位设置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的相关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同时,项目后期在引进餐饮行业时,必须重新履行环境评价手续,并报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②食堂油烟厨房炉灶所产生的餐饮油烟浓度在未采取净化措施加以治理的情况下,一般平均浓度约为**mg/m*。后期招商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规定运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手续,油烟必须采用配置净化效率大于**%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油烟经净化后排放浓度降至*.*mg/m*以下,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幼儿园楼顶部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低于GB*****-****《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浓度限值。建设单位在设计中合理设置单独的竖井式油烟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口与居民楼达到保持**m以上的水平距离。项目产生的油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及住宅楼入住居民的影响可得到相应控制。③餐饮商铺油烟厨房炉灶所产生的餐饮油烟浓度在未采取净化措施加以治理的情况下,一般平均浓度约为**mg/m*。后期招商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规定运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手续,油烟必须采用配置净化效率大于**%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油烟经净化后排放浓度降至*.*mg/m*以下,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独立商铺楼顶部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低于GB*****-****《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浓度限值。建设单位在设计中合理设置单独的竖井式油烟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口与居民楼达到保持**m以上的水平距离。项目产生的油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及住宅楼入住居民的影响可得到相应控制。④汽车尾气地下车库空气采用目前国内的通用的机械排烟风机抽排方式,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通过专门的排风口、排烟道、车辆进出口等排放。类比同类型的汽车库,主要污染物CO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的规定,HC、NO*低于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的“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因此汽车尾气对项目区域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④垃圾恶臭该项目在场区西部沿小区外围道路设置*个垃圾收集站,用于收集项目居民生活垃圾及商铺垃圾等,其主要污染物为恶臭气体(如氨气、H*S等)。项目运行后垃圾收集站采用全封闭结构设计,派专人管理,并做好及时清运工作,当日垃圾必须当日清运,科学安排垃圾收集和运出时间;小区内应实现垃圾袋装化,严禁垃圾随地堆砌。采取上述措施后,恶臭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明显影响。(*)固体废物项目使用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商铺产生的生活办公垃圾、幼儿园生活垃圾以及食堂产生的厨房废油等。固体废物应尽可能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对固体废物中可回收的部分,收集后集中交废品回收部门处理,使资源得到再利用;对生活垃圾中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日清日运处理,不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造成影响;厨房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厨余垃圾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项目所有固体废物不对外排放,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地下车库风机、水泵、配电机组和地面配电房等。车库风机噪声控制主要采用消声器和隔声及隔振技术,泵类噪声则通过采取弹性支撑,即在管道穿过墙壁处用弹性垫或橡胶套管隔离等措施进行控制,地面配电房通过墙体安装满铺式吸声体,采用吸声层和微穿孔中空层的隔声门,安装橡胶减震垫、弹簧减震器等减震装置做好隔振处理,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经过上述环保措施处理后,水泵房和地下车库风机房辐射至地面的噪声很小,不会对社区环境及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生态环境本工程建设对生物多样性没有影响,将通过人工绿化方式进行小区绿化并恢复植被,从而保持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并且也没有破坏物种的多样性。项目不会影响所在地区的生态系统功能和可持续利用性,且无占用耕地问题。项目建设不但可以改善周边环境,保障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对稳定社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不会对区域植被造成不利影响。(*)景观及生态适宜度拟建工程的实施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是有利的,体现了景观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以及空间异质性原则,项目景观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外界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周边道路及配套商业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通过采取相关措施后,项目周边道路及配套商业对本项目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范围之内,对本项目无不良影响。五、总量控制拟建项目污水将进入泗河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已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六、公众参与分析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号文件所附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单位接受委托后于****年**月*日在十堰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未受到反馈意见。七、环评总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防治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规划与建设方案,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十堰大******联系人:贺显骏(*)项目评价机构环评单位:十堰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邮箱:fengwie******@***.com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建设项目地点范围内的公众以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均可对以下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或看法:项目建设地点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保护问题的看法;对该项目实施后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对环保对策措施有什么要求或建议;是否赞成该项目环评报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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