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出口加工区小型整改项目监控系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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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口加工区小型整改项目监控系统工程 资 格 预 审公 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计划WEDZ/QMS-记录**-***-B/*编号*****,******受******的委托,对武汉出口加工区小型整改项目监控系统工程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公开征集投标申请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XJZX-KFQ-GC-****-*** 二、项目名称:武汉出口加工区小型整改项目监控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万元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外地企业开工前需前往湖北省公安厅进行项目备案; *、投标申请人****年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申请人应在本地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资格预审有关事宜: 投标申请人须按以下要求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此次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委派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托人身份证及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原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于****年*月*日*:**时—**:**时到******(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号新源大厦*楼)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送达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 *、投标申请人****年至今承接过(安防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包括以上内容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投标申请人可自行设计格式及封面,未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联 系 人: 云 伟 联 系 电 话:***-******** 代 理 机 构:******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号新源大厦*楼 联 系 人:荣 唯 蔡 威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监 管 部 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劲松 联 系 电 话:***-******** ****年**月**日